不少豪宅盘,因为产品分为豪华和普通两种类型,为了拉开产品档次,实行差异营销,开发商将别墅部分完全独立出来,成为一个“盘中盘”,实行封闭式管理。这样,不仅小区居民出行需要绕道而行,而且建在别墅区的一些主要景观和设施,其他业主也无缘参观或使用,但别墅区的业主却可以随便使用整个小区的各项设施。在楼盘销售洋房的时候,别墅区内的景观和设施是承诺作为整个小区的配套设施的,这就让非别墅区的业主感到很不公平。
上述这种情况在大盘中比较常见。一般是开发商拿到一大片地,为了应对不同客户群的需要,将整个区域分成几个组团,开发特色不同的产品,并根据产品的价位把小区人为分割,提供不同的服务,实施不同的管理。
由此带来的问题是,虽然居住在同一小区内,但业主所享受到的服务却十分不同。表面上看是出价高就享受较优质的服务和设施,实际上整个区域是统一审批的,绿地等公共设施应是全体业主共享的,一部分人多占了肯定是损害了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,使他们无法享受整个社区的资源。这种分隔一旦对其他业主造成的影响较大,比如通道被阻、休闲设施被占等,就很容易引起小区居民之间的纠纷。
业主有理由要求资源共享
“区别对待”所造成的小区分裂,是开发商人为造成的。因为是同一家开发商的行为,所以解决起来相对也容易一些。感觉不平的部分业主,可以选出业主代表与开发商交涉,协商一个解决办法,比如分时段开放,或者要求不分区管理,实行设施和资源共享等。开发商需要给予特殊区域的业主特殊服务的,应由开发商负担,不应占用整个小区的资源。
如果解决不了,还可以求助政府,在政府的协调和监督下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事先预防胜于事后维权
广州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彭清正表示,“一区两制”生活确实带来许多尴尬局面。
业主最关心的问题在于:小区的某些规划发生变化时如何维护知情权?公共设施及公共环境的享有权问题,到底是新业主还是旧业主能享有?
彭律师表示,如果新开发商以参股形式入主原项目公司,那么该公司的法律主体并没有改变,只是经营主体变化了。业主应找回原项目公司。如果是项目已完全过户,那么法律主体已发生了变更,由原开发商变成了新的开发商。
但是,大部分买家都是买了房之后才知道自己小区的规划。如果在销售或预售时,开发商由于没有公开相关信息,对购房者的买房意向有重大影响的时候,那么买家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买卖合同,最重要的是证据和取证的问题。但在现实情况下,买家和开发商始终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两端,买家处于劣势地位,要达成这样的结果似乎很难。而且大部分买家最终目的不在退房,只是对规划提出异议,实际上还是想买房的。
彭律师认为,事后维权不如事先预防。买家可求助于相关专业人士获取意向购买房屋的规划信息,再作买房决定,最为稳妥。
编辑:吕剑